委托代理發票開具業務服務合同 甲方: 乙方:大連玉易財務代理有限公司 茲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記帳,經雙方代表協商,達成以下約定: 一、 業務范圍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,對甲方2020年3月—2021年2月的發票代開業務服務(發票的開具、空白發票的稅務局領取、發票郵寄)。 二、甲方的責任 甲方的責任是:企業合法經營,不提供給乙方虛開錯開發票的信息,詳盡的提供每次開票的信息和發票郵寄的郵費(或者郵費到付)。 甲方如果拖欠代理費達到三個月,乙方不再為甲方進行代開發票業務,為此產生的全部后果由甲方負責。 三、乙方的責任 乙方的責任是:準時按照甲方提供開票信息開具發票并郵寄、及時申領發票。每月申報期向甲方發送稅控系統上月的月度統計開票信息。 對執行業務過程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嚴加保守。 四、代理收費 經協商,當年乙方的代理標準為人民幣 元/月(季度支付費用);如代開發票及申領發票的業務量增加,雙方協商增加代理費用。甲方如果給其他企業走賬名義(開具與甲方常規業務無關的發票項目),視同業務量增加,另外商定代理費用。 五、合同的有效期間 本合同一式二份,甲乙雙方各執一份,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 本合同自2020年 月 日起生效,并在本合同約定事項全部完成日之前有效。 六、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如有違反本合同的規定,甲乙雙方按照《經濟合同法》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。并由違約方向另一方付全年代理費用的20%違約金。 七、甲乙雙方對其他有關事項的約定 1、甲方要在每月稅務局指定的申報截止時間要求內,自覺進行配合申報稅務局增值稅等操作,以便于乙方進行稅控系統反寫操作。 2、乙方在收到甲方代理費當天開具正規增值稅發票。(收款信息見最下) 3.辦理其他事宜收費如下:如果有需要,可以在確認欄中填寫確認,否則,可以不選擇。 項 目 | 收 費 標 準 | 確 認 | 稅務局發票增量業務 | 30元/次 (每月免費一次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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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方: 乙方:大連玉易財務代理有限公司 代表人:(簽字蓋章) 受理人員:(簽字蓋章) 部門經理:(簽字蓋章) 代表人:(簽字蓋章) 2020年 月 日 2020年 月 日 聯系人: 公司QQ:191493679 電話: QQ號碼: E-mail:yuyicaiwu@126.com 客服人員:李頌 客服聯系電話:13322210326 E-mail: 聯系地址:高新園區禮賢街37號柏悅國際公寓1726 基本戶賬號:1276512153518698 哈爾濱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連高新園區支行 戶名:大連玉易財務代理有限公司
**** 該業務如果甲方不遵守稅務局各項法規政策,提供虛假的發票開具信息或者非真實業務讓乙方開具,則乙方有權力提前終止合同,且代理費傭金不予以返還,且相關責任一律由甲方承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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